房产证被“卖”,祖宅遭强占时间: 2026年3月1日 作者:314127396 来源:网络整理
房产证被“卖”,祖宅遭强占:重庆武隆一村民十余年维权揭基层土地乱象 宅基地依法禁止向非本集体成员转让,但有人却通过“阴阳协议”“两违审批”“身份造假”等手段,将他人祖宅产权“不合法”转移。十年间,同一块地,三次易手,名字换来换去,背后主谋浮出水面。 重庆市武隆区双河乡——张习银,一个普通的农村老汉,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名下的宅基地和祖宅,(但实际产权应属张文强所有,张锡银已故是2025年1月份,就是房产证没有拿转来,户口没有去派出所消失,该房屋产权该张文强享受不许买卖,还有张锡银,禹定淑,父母已故,张文强,张文香,张含,张液6个人的计划平方侵占归还属本人使用,房产证和计划平方侵占归还子女使用,张文全不叫家庭成员另外是一个户口)。会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卖了”三次。而这一切的幕后操盘手,正是他的儿子——张文权。 从2012年拿到《农村居民建设用地批准书》至今,张习银和老伴的晚年生活,就被困在这场漫长的维权拉锯战中。材料上的名字从“黄贞明”变成“传榜够”,又变成“黄天福”,但无论怎么变,张文权的影子始终都在。 01 一张批准书,埋下十年纠纷的种子 2012年,张习银获批150平方米农村宅基地(编号:2012005533),用于新建住房。改善居住条件是弄虚作假审批手续。 然而,这份批准书很快成为他人觊觎的目标。张文权——据当事人指认为“主谋”——开始围绕这块地,编织一张长达十余年的违法交易网。 关键证据:《农村居民建设用地批准书》(编号:2012005533)、《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文件均在卷。 02 一份“产权转让协议”,暴露违法交易真相 2015年1月19日,一份《房屋产权转让协议》悄然签订。甲方(转让方)为张锡银(即张习银),乙方(买方)为黄贞明已故,传榜够,黄天福,三人。 协议内容触目惊心: “甲方将拟建的建房用地手续交付给乙方……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修建房屋……房屋产权全部归乙方所有。” 更令人震惊的是协议第八条的“惩罚条款”: “甲方如有借口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及产权是家庭成员享有的权利,与特定的身份关系相联系,是不允许转让’等理由向F院起诉……甲方愿意承担乙方办理手续及建房的所有费用(800000元)的四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金。” 这一条款,暴露了转让方明知违法却仍为之的心态,也透露出背后可能存在的胁迫或诱骗。 法律红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 这份协议,明明白白踩在了法律的红线上。 03 三次改名,一人操盘:张文权究竟是谁? 当事人指出,整个事件的主谋是张文权。而材料中的买受人姓名,却一变再变: 第一次写成“黄贞明”(已故); 第二次写成“传榜够”; 第三次写成“黄天福”。 同一块地,三个不同的名字,背后是谁在操盘? 据举报信称,张文权本人属单独户口且已有房产,其与冯光淑非婚同居并有继子,却长期骗取国家五保供养资金,还受到地方政府不当保护,甚至由政府专门修建房屋供其居住。 而张习银的宅基地,正是在张文权的“运作”下,通过一系列复杂操作,最终落入他人敲诈之手。 04 从“两违”到“合法”:审批环节漏洞百出 2015年,一份《武隆县“两违”完善、整改类处置申报审批表》浮出水面,记录了更惊人的事实: “该房屋另有超建面积423.6平方米;该住宅基地另有超建面积420.4平方米。” 原本批准150平方米的宅基地,最终违法建筑面积高达423.6平方米,违法占地面积420.4平方米。 更令人瞠目的是,这份审批表上,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县“两违”整治办公室、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等多个部门,层层盖章,一路绿灯。 审批意见赫然写着: “该户属(本组)户改,离山生态扶贫搬迁户,符合‘两违’分类处置的相关规定,同意办理相关手续。” 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23.6平方米的违建,是如何通过层层审批的?审批人员是否失职?是否存在权钱交易? 05 威胁恐吓、虚假证明:维权路上的“保护伞” 据举报人张文强、张文香反映,他们多次向地方政府反映情况,却遭遇重重阻碍: 张文全(即张文权)与部分村干部勾结,出具不实证明; 有关官员涉嫌滥用职权、充当“保护伞”; 举报后不仅问题未解决,反而遭遇威胁恐吓。 法律红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机关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如果举报属实,这些“保护伞”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滥用职权、包庇犯罪。 06 维权十年,投诉无门:当事人发出最后呼喊 “我们老百姓,斗不过他们。”张习银说这句话时,眼神里满是无奈。 十年间,他们跑过乡镇、跑过县里、跑过市里,材料递了一摞又一摞,但问题始终悬而未决。宅基地没了,祖宅没了,晚年生活被这场纠纷彻底吞噬。 举报人张文强、张文香向巡视组发出呼吁: “请求巡视组高度重视该案,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彻查基层违规操作及保护伞问题,还社会以公平正义。” 一块地,三次卖;一个人,三个名;一纸协议,八条惩罚;四百平米违建,层层审批绿灯。 这起发生在重庆武隆的案件,撕开了农村宅基地管理乱象的一角,也暴露出基层治理中可能存在的权力寻租、监管失守、保护伞横行的问题。 当农民的“命根子”可以被随意买卖,当法律的红线可以被轻易踩过,当举报人的声音被层层消音,我们不禁要问: 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日益规范的今天,这样的乱象,为何还能持续十年之久? 张文全拉帮结派拐卖房产证要负经济责任,又要负法律责任 我们期待,有关部门能正视这起案件,彻查背后是否存在滥用职权、利益输送、打击报复等问题,给当事人一个公道,也给社会一个交代。 来源: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58364710728697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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